《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800字

导语: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名黑奴汤姆在经历了一次次贩卖后悟出了只有斗争才会有自由的真理。这里喷嚏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四篇800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读后感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它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以前美国南方黑奴和奴隶主的故事。当时在美国仍然存在着奴隶制度,而这本书的作者斯陀夫人非常反对这种无用而令千百人陷入痛苦的法律。在南方,主人可以像狗一样对待奴隶,奴隶有时连狗都不如。主人不仅不给奴隶自由的权利,还随意折磨奴隶、甚至举办奴隶拍卖会······种种让人心痛的行为让作者对这些悲惨的奴隶产生了同情。所以写出了这本世界闻名的书。

故事的主角汤姆叔叔是个能干、忠厚并信仰基督教的黑奴。虽然汤姆叔叔是一名悲惨的奴隶,但他有一颗纯洁的爱心,懂得世上的善恶,拥有自己别人无法更改的原则。汤姆叔叔极端忠诚自己的信仰,他爱上帝胜过所有人——因为上帝创造了人类,也创造了人类高贵的品质。原本汤姆叔叔生活在一个商人家庭,主人和他最心爱的小少爷乔治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汤姆叔叔也拥有了许多黑奴无法得到的自由。但不久主人破产了,他背着满满的负债,只好把汤姆叔叔和另一个小男孩卖给奴隶贩子用来抵债。小男孩的妈妈——一个美丽的女黑奴带着小男孩逃走,打算寻找她的丈夫,然后一起逃去加拿大。

可汤姆叔叔说上帝自有安排,勇敢地面对现实。之后他有幸遇到一个好主人,汤姆叔叔和主人的爱女伊娃相处得很好,伊娃在汤姆叔叔的眼里像是一个纯洁的小天使,他们度过了一段快乐而难忘的时光。突然,伊娃不幸去世,主人痛苦不已,不久意外身亡。可怜的汤姆叔叔又被拍卖到一名残暴、凶狠、可恶的奴隶主雷格里那儿。在那儿有着许许多多和汤姆叔叔一样悲惨的奴隶,不过汤姆叔叔用自己的善良和圣经里感人的诗歌把原先消沉绝望的奴隶伙伴从深渊拉上来。不过汤姆叔叔的行为让主人雷格里感到气愤,他一次次折磨可怜的汤姆叔叔,发誓不驯化汤姆叔叔就打死他。最终汤姆叔叔被雷格里打死。可是汤姆叔叔并不伤心,因为他已经去了圣洁的天国,使肉体已经失去。这一切令我感动。

本书的作者强烈地抨击了罪恶的奴隶制度,表达了黑奴对平等生活的渴望,歌颂了汤姆叔叔无比高尚的美德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二:

如果有一个很坏很坏的小女孩,她不但摔碎所有的东西,剪破所有的衣服,而且屡教不改,任性妄为,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低三下四”的奴隶,我们还会关心她、爱护她吗?如果我是一个奴隶,我的主人给了我自由,在自私与感激的斗争中我会选择感恩吗?如果我做错了,并且知道自己错了,我有勇气去忏悔并重新改过吗?

我希望自己能够回答“是”,“会”,可是,扪心自问,我不能欺骗自己,我做不到,我是真的做不到。

病重的同学,我或许能够关心的慰问医生,老年邋遢的祖母卧病在床,我能做到毫无怨言的伺候一两天吗?或许我能够大方的向朋友借出五十、一百,甚至更多,但对于继续帮助的陌生人,或者有过过节的同学,我还能够做到吗,哪怕他们承诺一定会如期归还?或许我捡到了十块,二十块,我能够良心发现上交,但如果是一百,一千,一万呢?我还能够做到吗?面对无关大雅的过错我或许能够承认,但,如果会让我丧失颜面,我还有那份勇气吗?

我不能够欺骗自己,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我动容,因为爱的无上。

我惭愧,因为爱的狭隘。

感谢斯托夫人,以及《汤姆叔叔的小屋》。

读后感三:

“世界上有这样一些幸福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痛苦化作他人的幸福,他们挥泪埋葬了自己和尘世间的希望,它却变成了种子,长出鲜花和香膏,为孤苦伶仃的人医治创伤。”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的长篇小说,讲述了19世纪美国奴隶制度下几个黑人在命运激流中的反抗、挣扎、坚持和信仰。

汤姆叔叔是肯塔基州农场主谢尔比的黑奴。谢尔比先生为了还债,决定卖掉忠心耿耿的汤姆和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哈里。伊丽莎得知此事后,毅然逃离农场,与丈夫一同逃往加拿大。汤姆被卖之后,坐船沿密西西比河向南方去的途中救了落水的白人女孩伊娃,伊娃的父亲圣克莱尔便买下汤姆,把他带到家里。深信上帝的汤姆很快和虔诚的伊娃成为亲密的朋友。

伊丽莎一家在逃亡途中,被几个奴隶猎人盯上,他们亡命奔逃,拼死反抗,终于脱离了危险,来到自由的国度。

汤姆与善良的伊娃生活几年后,她患上重病而死。圣克莱尔答应伊娃给汤姆自由,但在履行诺言前,他意外死去。汤姆被卖给残忍的勒格里,到他的农场干活。勒格里有意“培养”汤姆成为监工,于是他想尽办法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要他成为残忍冷酷的压迫者。但汤姆鼓励农场上的两个女奴逃跑。勒格里发现奴隶逃跑之后严刑拷打汤姆,逼迫他说出奴隶的去向,但汤姆宁死不从,最后被同为黑人的监工打死。弥留之际,他宽恕了黑人监工,并让他们相信了基督。

这部作品的一大主题就是揭示奴隶制的罪恶。奴隶制使黑人丧失了做人的权力,它残忍地拆散家庭、压榨劳动力,使黑人奴隶身上布满了血与泪的痕迹。我深切地同情这些苦难中的人,也对为废除奴隶制做出贡献的人充满敬意。

书中汤姆与伊丽莎的结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汤姆在痛苦中死去,而伊丽莎获得了自由。我认为这样的结局是两人不同的性格造成的。汤姆忠厚善良,面对压迫却从不反抗,只是顺从地听从命运的安排;伊丽莎则坚毅刚强,敢于反抗命运,去争取自己的幸福。这让我意识到:面对压迫,应该奋起反抗,而非一味软弱顺从。汤姆过于善良,他总是为别人着想,使自己落入了黑暗的池沼。我们要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要敢于反抗命运,去争取自己的自由和幸福。

不过,汤姆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他坚韧高贵、宽厚仁慈,“博爱”这个词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不能做到像上帝一样爱世界上的一切,但我可以爱我的父母、朋友、爱受苦难的人、爱公平自由的生活并为维护它不懈奋斗。

读后感四: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