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一):

一、认真制定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大检查的实施。

为有效推动所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完善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年活动、开展易制毒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抓好防汛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5个实施方案,所辖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进取开展了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年活动。

1、加强了法规知识学习。在我局的指导下,所辖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区政府、市经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

2、查找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经过查找思想方面的问题,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检查制度,做好了每月主管领导带队大检查、每周分管领导带队小检查、每日安全人员的督导巡查工作;二是经过查找职责落实方面的问题,健全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考核约束机制,做好了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修订及落实工作;三是经过查找监管建设方面的问题,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足了安全生产监管的设备设施;四是经过查找日常监管方面的问题,健全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基本工作制度和6本台帐,同时做好了建立安全生产xx本台帐的准备工作。

三、进取开展了易制毒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在开展易制毒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认真做好了企业易制毒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情景的调查摸底工作,强化了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工作。经过调查摸底,我局所辖使用和储存危化品企业共有10户,使用和储备盐酸523吨,使用和储备硫酸300.2668吨,使用和储备丙铜1.29吨,使用和储备高锰酸钾200克。这些化学品使用和储备的手续齐全,管理规范,无一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取做好了防汛工作。

1、认真制定了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了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和防洪工作保障机制。

2、进取抓好了汛前安检。组织力量对企业防汛重点地段、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玖源公司老宿舍、鸿基木业老厂、正兴集团厂区、宏盛公司厂区、金雕公司老厂、泰兴镇新开壕和红星堤以及所辖企业油库、仓库、排输气站、锅炉房、输交电系统等进行了防汛情景检查和24小时监控。

3、努力备足了防洪物资。准备了防汛抢险麻袋863条、草袋1020条、编织袋12万条、沙石4.32万立方米、汽(柴)油15.1吨、编织胶布1030平方米、水泥2100吨、桩木700立方米、雨具723套、车辆37台、机具723台、工具195件、发电机15台、照明设备120套、抢险人员693人、抢险队伍29支。

五、进取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和隐患治理“三项行动”。

1、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景:排查治理隐患企业3家,排查出一般隐患21项,已整改21项,整改率达100%,落实整改资金1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景:排查治理隐患企业2家,排查出一般隐患4项,已整改4项,整改率达100%,落实资金0.4万元。

3、其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景:排查治理隐患企业xx家,排查出一般隐患42项,已整改42项,整改率达100%,落实资金6.9万元。

4、安全生产治理、宣传教育行动综合情景: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立方面,今年创立企业1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方面,已制修定预案30个,建成救援队伍19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方面,已开展活动97次,人数到达7196人。

六、进取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

1、排查时间: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

2、排查单位:共计22个。其中,正常生产企业16个,破产企业1个,局机关家属院5个。

3、排查结果: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9项(无重大隐患)。其中,电线线路老化5项(金雕公司、三益公司、正兴集团各1项,局机关家属院2项);易燃物品堆放不安全1项(金雕公司);设备陈旧需要更换的4项(金雕公司热处理挂具、鸿基木业公司吸尘塔布袋、鸿基木业公司新厂风管、正兴集团公司消防设备);危旧房屋拆除1项(锦缎厂厂区红砖楼);其他8项(裕丰公司摇筛机支架腐蚀、正兴集团公司排水沟堵塞、正兴集团公司厂区破旧建筑维护、宏盛公司厂房屋面漏雨、玖源公司28号消防水管无水、富田公司四车间照明开关腐蚀、一建司工地围墙倒塌)。这些隐患,6月15日前共整治了16项,10月底前整治的有3项(锦缎厂厂区红砖楼拆除、局机关家属院电线线路老化)。

4、整改资金落实情景: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使用整改资金xx8.442万元。

七、进取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活动:一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46人次,参加领导检查73人次,检查企业17户,检查机关家属院5个,排查出一般隐患44项,已整改41项,整改率达93%;未整改3项隐患已按“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经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10月底完成。二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集中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操作、安全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标准的学习培训,修订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悬挂标语117幅,张贴宣传画39张,出黑板报19期,举办知识竞赛5次,培训职工1723人,组织文艺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204份。

八、进取开展了安全生产规范化企业创立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所辖16个企业进取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已创立的4个企业进一步深化创立资料,准备创立的1个企业(印刷制版中心)已对车间进行了重新规划,并对设备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同时对各类软件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近期,我局拟对该企业按要求进行预检。

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二):

自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推进“安全生产评级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总体要求。这次我公司主管领导亲自带队,不走过场,认真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情景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景

我公司按照“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要求,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隐患排查整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安全投入与激励考核等情景进行认真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制。

我公司进取落实职责主体情景。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都签了安全生产职责书。主管领导及安全人员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二是严格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一律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期进行整改验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隐患排查治理

公司领导及安全总负责人、安全组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覆盖两大车间所有工序点7个,其中包括大开炼机、大密炼机、组合硫化机、晾胶线等。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3项,当即整改13项,限期整改10项,我公司检查小组将对问题点逐一进行整改闭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未按照省政府303号令进行修订,硫化、切条、炼机岗位未制定岗位职责,未进行考核。

整改提议: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规定(山东省政府303号文)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提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制,并进行考核。

2、未开展工艺安全的贴合性审查。

整改提议:依据《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第4.12.1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贴合性审核程序,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工艺安全的贴合性审查,以确保工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未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未定期审核修订,未开展培训和考核。

整改提议: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规定》(山东省政府303号文)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操作规程管理”

提议企业应当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景的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审核和修订操作规程,及时组织职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4、未制定开停车管理制度,未对开停车进行全面的分析。

整改提议: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要求,制定开停车方案,严格执行开停车安全条件确认制度,提议企业制定开停车管理制度及方案,对装置停、开车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

5、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未按程序实施变更管理。

整改提议:根据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7.5条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提议企业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执行变更管理程序。

6、未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检测、进行维护保养。

整改提议:根据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6.2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7、未按照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对厂内设备进行淘汰安全技术装备排查。

整改提议: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对本企业安全技术设备进行排查,并且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8、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未配备消防车。

整改提议: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4.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本事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本事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9、未按照安监总管三〔2014〕94号开展泄漏点排查,未建立泄露档案。

整改提议: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开展泄漏点排查,建立泄漏档案,静密封点泄漏率≤0.2%,动密封点泄漏率≤0.5%。提议企业对泄漏点进行排查,建立泄露档案。

10、未制定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未供给台账记录。

整改提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制订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贴合国家标准规定。

11、未供给危险化学品硫磺的储存台账。

整改提议:储存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化学品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提议企业建立仓库化学品存储台账。

12、未供给原料硫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