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再婚配偶主动承担抚养费,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继续给孩子抚养费吗?另外,还有人想问再婚老公给的抚养费太高,并且他的负担太重,如此大的压力,让我感觉没有奔头,生活没意思。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离婚后再婚以前的孩子抚养费应该新配偶支付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继续给孩子抚养费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再婚配偶主动承担抚养费

1、再婚配偶主动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继续给孩子抚养费吗?

需要继续给的。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2、再婚老公给的抚养费太高,并且他的负担太重,如此大的压力,让我感觉没有奔头,生活没意思。

两个人商量孩子先不生

3、再婚配偶主动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再婚以前的孩子抚养费应该新配偶支付吗

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

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再婚以前的孩子抚养费应该新配偶支付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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